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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分不清消防产品的各种检验有不同?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4-10-16 14:17:25 | 浏览次数:

石峥嵘:型式检验(试验)应由有资质的机构按法规或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取得型式检验(试验)合格报告是所有消防产品市场准入的基本要求。消防产品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并不限于检验(试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依据产品标准进行全部项目检验,适用于已实施产品标准的消防产品,以及进行《消防产品技术鉴定》且资料审查合格的消防产品。

    型式试验:为了达到认证目的而进行的试验,是依据产品标准进行合格性评定,适应于进行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型式试验合格,是实施消防产品认证的首要条件。

    委托检验:企业自愿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的检验,检验项目是由委托人和检验机构约定。

   本文同时述了分型检验(试验)、监督检验、变更确认检验等相关概念,以及《检验报告》、认证证书与市场准入条件的关系。    

    


   要点1:型式检验、型式试验、委托检验、分型检验、监督检验、变更确认检验!

    (一)型式检验。

    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是为验证产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与产品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全项目检验。

    (1)型式检验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依据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对样品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部项目检验(适应检验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型式检验)》。

    (2)型式检验适用于已实施产品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消防产品,以及进行《消防产品技术鉴定》且资料审查合格的消防产品。


    (二)型式试验。

    消防产品的型式试验,是为了达到认证(包括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目的而进行的试验。型式试验合格,是实施消防产品认证的首要条件。

    (1)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是由认证机构发布的认证规则规定,检验依据为产品标准。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认证规则规定的要求,检验项目不一定是标准全项。

    型式试验在认证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结束后,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型式试验)》。

    (2)型式试验适用于进行自愿性认证或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

    (3)可以这样认为,型式试验是为了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认证规则规定的要求,型式检验是为了验证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三)委托检验。

    委托检验是企业自愿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验机构依据标准或者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

    委托检验的检验项目由委托人和检验机构约定,检验项目可以是标准或技术文件的全部项目或者部分项目。


   (四)其他检验。

    与消防产品相关的其他检验,主要包括分型试验、监督检验、变更确认检验。

    (1)分型检验(试验)

    对于已经取得型式检验(试验)报告的产品,当需要增加分型或认证部件型号时,可以进行分型检验(试验),以简化检验流程和成本。

    (2)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是为检查该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查性检验。

    监督检验并不一定包括标准全项,通常仅对关键性指标进行检验。

    (3)变更确认检验

    对于已经取得型式检验(试验)报告的产品,当存在以下情况下时,可以进行变更确认检验:

    1 当产品需要发生变更时,可以申请变更确认检验。

    2 当产品标准发生变更时,产品也应变更并适应新标准要求,可以申请变更确认检验。

   要点2:检验报告、认证证书与市场准入条件。

    (一)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和使用。产品交付和验收时,应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试验)》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已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参见:强制性消防产品认证目录

    (二)列入《自愿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有两种方式获得市场准入条件:

    方式一:取得自愿性产品认证后,允许出厂、销售和使用。产品交付和验收时,应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试验)》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方式二:未经认证的产品,取得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后,也可以出厂、销售和使用。产品交付和验收时,应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

    注1:已列入《自愿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参见:自愿性消防产品认证目录

    注2:获得认证的消防产品,有工厂检查和获证后监督程序(由发证机构实施),具备较好的质量保证条件,实际应用中,宜选择已获得认证的产品。

    (三)对于未实施产品认证,但已实施产品标准的消防产品,取得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后,可以出厂、销售和使用。产品交付和验收时,应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

    (四)对于未实施产品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取得《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后方可出厂、销售和使用。产品交付和验收时,应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


 附:相关标准要求。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XF 84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XF 836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信息管理》XF/T 1465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 588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XF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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